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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時、聯合不約而同刊登的文章...




聯合報社論 95.5.30【這樣的總統,你願意供養他一輩子嗎?】



第一家庭醜聞頻爆,在野黨立委正在推動罷免總統;但值此之際,更應及早著手的,是重新修法大幅削減卸任元首的終身俸及各項禮遇。人民已不想再用血汗錢供養第二個退休皇帝。



供養一個李登輝,每年要費七千六百萬元的公帑。而李前總統干預國政到如此荒腔走板的地步,卻又享有前呼後擁的派頭,已讓許多民眾感到忍無可忍。陳水扁總統則距離卸任還有兩年,從其府邸傳出的醜聞無日間斷;一位聲望已跌至谷底的元首,多少人覺得他有資格終身享受人民的奉養?



李登輝卸任時,已經七十七歲;如果陳水扁能順利做到任滿退休,也才五十七歲。亦即,以平均餘命而論,若人民要供養李登輝十年,就得供養陳水扁卅年。以李登輝的禮遇花費計算,陳水扁大概要耗掉納稅人廿多億元;那已足夠養活好幾個村鎮的人口了。



現行「卸任總統禮遇條例」規定之不合理,實甚明顯,自去年底由民進黨的林濁水委員倡議修法之後,朝野立委之間已產生了若干基本共識。就在台開案爆發之前,藍營的國親與綠營的民進黨才就各方的修法版本進行協商,初步同意卸任元首由原來「按總統月俸終身領取」,改為「按總統月俸減半終身領取」。只可惜,李登輝唆使台聯,一直杯葛削減禮遇,成為修法的主要障礙,致使該法無法在本會期內完成修訂。



儘管如此,隨著趙建銘遭收押及第一家庭弊案越滾越大,卸任元首禮遇條例的修法雖稍延宕,卻不失為政黨及社會重新思考修法方向的好機會。當元首的光環剝落殆盡,當人民對權力的膜拜和迷信終告幻滅,也許大家都能回到原點,歸零思考應該給退休元首什麼樣的待遇。



撇開細節不談,比較各國對退休元首的禮遇,未來修法應強調的原則有三:一是取消直到老死的終身禮遇,改為限期制;二是要符合比例原則,包括考慮國民所得及負擔,且不應讓卸任元首之俸祿優於現任元首;三是縮減安全及事務人員,能提供必要之服務即可。



根據這三項原則,檢視五月初朝野黨團達成的共識,可以發現,朝野主張月俸「減半」,雖較現狀是略進一步;但同意「終身」領取,而不設置期限,基本上仍將禮遇對象視同供奉「皇帝」,等於沒有碰觸到這項法令變革的核心精神。這一點,應無妥協餘地。



事實上,在朝野協商過程中,不同黨派曾提出過八年(兩屆總統任期)、十年(比照美國)、十二年(三屆總統任期)不等的禮遇期限,應是合理的思考方向。以美國為例,總統任期和我國一樣都是四年,而其卸任元首的各項禮遇均以十年為期,而非終身。



況且,現行禮遇條例,對在任時對國家有貢獻的退休總統,已嫌奢侈;何況是對那些失政敗德的總統,還要給他們如此豪奢的供養。人心憤懣,不言可喻。



民國六十七年制訂的「卸任總統禮遇條例」,唯一的一次修訂,是民進黨在九十年將副總統也納入禮遇,不僅畫蛇添足,也慷了人民之慨。如今,除了月俸,一個退休元首配有六輛公務車、六名司機、八名事務人員、十六名安全護衛;窮奢極侈,可謂已至莫名其妙、豈有此理的地步了!



現行的退休元首禮遇制度,是行政部門監守自盜、一路貼金貼銀、剝削人民血汗錢,為自己打造出來的阿房宮。拆除這座可恥的阿房宮吧!何況,陳水扁把台灣糟蹋成這個樣子,他還有臉住進去享受終身供養嗎?



 



2006.05.30  中國時報
獨立評論 不罷免,就得養阿扁一輩子
唐湘龍




     姑且不談統獨、藍綠,也不談政績好壞,現在,第一家庭弊案頻傳,你贊成罷免嗎?還是,你覺得再苦完這兩年算了?



     罷免的對象當然是阿扁。不過,問贊不贊成罷免,其實也在問另一個你不見得注意,但可能會讓你後悔一輩子的事,請問:你願意養阿扁和他的家人一輩子嗎?







 



     這兩個問題是一起的。阿扁任期剩兩年,時間有點趕,做為納稅人,你必須認真思考。簡單講,如果不罷免,你鐵定要痛苦一輩子,去養阿扁這一家一輩子。



     大家都知道,我們的總統像皇帝。除了權力大到毫無制衡,還有刑事免訴以及終身禮遇。刑事免訴高懸於憲法,難動,但終身禮遇不是。終身禮遇規定於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」,條例一共才六條,對總統,還有副總統的禮遇標準規定在第二條,標準絕對是「七星級」的,世界第一等。剩下的,就是看卸任總統、副總統配不配得上這種禮遇?你覺得配嗎?



     禮遇可不是一年兩年,阿扁才五十多,給你活個七老八十,小意思,大家一年起碼得花一億多。簡單講,「活得越久,領得越多」。如果你覺得民進黨無能、阿扁家貪腐,那麼,這種一年一億多,不知付多久的錢,拜託,大家想清楚。一定要想清楚。這是非常現實,也非常「奇蒙子」的問題。



     禮遇和罷免為什麼是同一回事兒?因為,禮遇條例第四條有但書。「因罷免或判刑確定而解職者,不得享有第二條之禮遇。」要靠「判刑確定」解職,依憲法只有內亂外患,這不可能。剩下的,唯一的,就是罷免。



     可是,社會上充斥著「罷免的迷思」。典型中產的怕事心態。覺得這是大事。國家會更亂。不如以拖待變。政治人物總以「會亂」來恫嚇民眾。其實,「罷免」不過就是「選舉」的配套,都是訴諸選民的政治判斷。選舉是家常便飯,罷免就應該也是。何況,制度上,罷免門檻已經比選舉高出許多,大家都被迫活在「請神容易送神難」的難堪裡,如果不是爛到不行,朝再小,野再大,也很難罷免。但最可惡的是,政客們總把罷免包裝成「政治罪惡」。好像只要談罷免,就是「頭家在惡性解雇公僕」。頭家們,這個「公僕」,你覺得怎樣?



     這些話,其實是講給民進黨裡的朋友聽的。最近,你們從「天王」到「天兵」的保皇論調,真是夠了。我不太相信你們全是一群「逐臭之夫」。問一下:你在路上踩到狗屎,是痛罵那坨屎?那隻狗?還是狗主人?拜託,別再演什麼「清君側」的保皇戲,「君側」都是垃圾時,問題當然是出在君的「政治衛生習慣」太差,真要清,請清君。如果要人民養這樣的總統一輩子,人民鐵定恨你們一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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